为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行业生产经营事故,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集中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第一时间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分批给予公开曝光。 隐患问题:
隆丰街道某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问题产品图: 隐患问题: 葛仙山镇某水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问题产品图: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目前,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上述两起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曝光 | 这几处食品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