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6月26日起,对我市货运车辆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重、中型货运车辆二、限行时间及区域全天24小时,三环路(不含)以内所有道路;南部新城区域【彭郫路二段(不含)以东、南三环路二段(不含)以南、成彭高速(不含)以西】所有道路。三、限行规则限行车辆禁止在上述限行时间及区域内通行。因生产生活等情况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应提前到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临时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四、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一)纯电动货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运汽车、燃料电池货运汽车。(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五、对违反本公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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