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色 预 警
按照《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4月8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2〕64号)要求,我市决定于 2022年4月8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期间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应急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昼间高温时段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昼间高温时段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缩短昼间高温时段户外工作时间。 3.市教育局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昼间高温时段户外活动。 4.市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私家车尽量选择地下停车场停车,尽量避免昼间高温时段露天停车。 3.倡导过境车辆绕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倡导民用源减排,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行为,昼间高温时段避免对农作物施肥、喷洒农药。 5.倡导和鼓励市民夜间加油。 6.倡导全市企业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7.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温增湿,缓解空气污染。 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各镇(街道)建成区采取以下措施 1.每日8:00~20:00停止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2.每日18:00—次日8:00禁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施工现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气)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应急抢险工程作业,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除外)。 3.每日18:00—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4.全天24小时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 5.每日8:00—20:00禁止油罐车卸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除外)。 6.每日10:00—18:00增加道路洒水和高空雾炮喷淋频次(避开早晚高峰作业)。 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以下措施 1.每日18:00—次日8:00,预拌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停止砂石骨料、矿粉等原辅材料进料(绿色搅拌站除外),沥青搅拌站停止生产(绿色搅拌站除外)。 2.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3.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 4.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 5.增加公交、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时长和频次。
彭小环温馨提示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外出戴好口罩 儿童、老年人 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 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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