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县蒙阳镇,明朝时期原为蒙江县城。因出“孝子案”,根据当时的法典,均要贬低一级,城墙拆矮三尺,
触犯者处以死刑,为此蒙江县被撤。
那么“孝子案”是怎么回事呢?老人们是这样讲的:相传有位老太太,一日抱孙儿在街上闲逛,孙子由于玩得高兴,用小手在婆婆脸上抚拍,婆婆开心地戏说道:“孙儿打婆婆!”以此取乐。当时恰逢州官路过,听后非常不满,加之自己很想做点成绩,办些案子,便吹毛求疵定为这是“孝子案”,触犯了皇家律条。
为表自己忠心于皇帝和执法不阿,于是当即命衙役抢走孩子,收监治罪。
老太太再三申诉说:“孙儿年幼无知,自己说的不过是一句戏言,不能冤了他呀!”州官哪里肯听,但为欺骗围观者,又心生一计:叫衙役端来一碗面,有意将筷子颠倒递给孩子,叫小孩子吃。小孩刚要吃时,见筷子拿倒了,便把筷子颠倒过来。州官一见便正色道:“既年幼无知,为何能晓得筷子倒了呢?”说完不问青红皂白,硬将孩子带走。
数日后,批文下达,命令就地处斩;
贬蒙江县城为镇,原所辖之乡均并入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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