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成都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将彭州市天彭街道官渠坊小区3栋的风险等级调整由低风险区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24日0时起,将彭州市葛仙山镇柳泉映月小区8栋,天彭街道天人小区东三巷47-75(单号)42-72(双号)、天人西路1-21(单号)2-16(双号)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备注:标红部分为更新内容)
彭州市最新风险区划定 ▽
(备注:标红部分为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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