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面貌的更新与产业平台的构建,共同推动了彭县由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化工业城市的转型跨越。至1993年,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彭县已具备撤县设市的条件。县委、县政府顺应发展大势,正式启动申报工作。
1993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撤销彭县,设立彭州市(县级),原行政区域不变。彭州,从此以崭新的身份迈入了城市发展的新纪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四川省撤销彭县设立彭州市的批复(彭州市档案馆馆藏)
1993年12月28日彭州撤县设市庆祝大会当天街头录影
(视频来源:彭州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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