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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领办·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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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15: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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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领办·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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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彭州市教育局2025年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彭教发〔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一、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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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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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计划

4个教学班,共180人

(二)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

1.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2.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3.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

4.服务区内住宅类购房户适龄儿童 (2025 年5月22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5.如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彭州市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入学办法

1.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时间为2025年5月6日10:00—2025年5月16日16:00登录“入学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登录“入学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2025年4月l日—30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并按要求落实多子女入学政策。7月4日前,通过“入学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5月19日—23日,多子女家庭需登录“入学平台”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5月29日,市教育局在“入学平台”上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监护人通过“入学平台”登记,选择“延缓入学”,并向市教育局提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经市教育局或镇政府(街道办)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2.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濛阳中学实验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

3.拆迁安置户和该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此两类适龄儿童由濛阳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四)现场资料审核

1.审核资料及地点

(1)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家长于5月18日前登录“入学平台”查询资料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为“已登记”表明您的资料已审核通过,无需再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2)如审核结果为“待审核”,请在5月19—22日内携带户籍证件(1.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学生父母页复印件  2.学生出生证复印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租房证明),到濛阳中学实验学校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后,系统将显示为“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若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请及时登录平台查询并修改户籍信息。

2.审核时间

2025年5月19日—5月20日:

5月19号下午14:00—17:30

5月20号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五)公示

6月17日,公布小学划片范围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入学结果。

6月18日,各小学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可登陆“入学平台”查询就读学校,也可到学校查看入学结果。

(六)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8-22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七)报到

小学一年级新生于7月8日前根据学校通知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我校公众号公布为准)

公示期间若发现或接到举报监护人提供的材料不实,学校再次复核后,对不符合在本校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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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七年级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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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计划

5个教学班,共250个学位。

(二)入学对象

1.服务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

2.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小学毕业生。

3.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

4.服务区内住宅类购房户小学毕业生(2025年5月30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5.如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彭州市区域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入学办法   

1.4月21-25日,所有本市小学毕业生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进行网上信息核对。回蓉生须在“入学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入学平台”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4月1日—4月30日,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申请在彭就读的需登录“入学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并按要求落实多子女入学政策。7月4日前,通过“入学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3.服务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拆迁安置户和服务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濛阳中学实验学校,也可以申请就读原服务区学校。

4.服务区域内拆迁安置户和服务区域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此两类小学毕业生资格由濛阳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5.5月19—23日,多子女家庭需通过“放学平台”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5月29日,市教育局在平台上公布多子女家庭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结果。

6.6月3日,公布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及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审核结果。

(四)学位确定

7月2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并公布结果。

(五)报到注册

7月10-11日,学生按我校安排报到注册。

(六)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少年,可于8月19—23日在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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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

咨询电话:

     18030682339(温老师)

     13438916803(任老师)

     13882230601(张老师)


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

                         2025年5月8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 《成都七中领办·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公告》[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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