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水期电费返还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每年丰水期(6月-10月)对四川电网直供区,执行电能替代优惠电价,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量进行优惠,优惠电价将作为电费充入用户账户。
每年6-10月(丰水期)
四川城乡“一户一表”的居民用电户
180度以下电价保持不变 181-280度区间内电价下移0.15元/度 281度以上电价为0.6224元/度。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由于成都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根据全市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全市失业补助金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8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76元。
技能提升补贴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
(二)依法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市企业在职职工: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时间为准)起12个月内。
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8月期间,总计发放3个月的高温津贴。
每人每天12元-18元。
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计入工资总额,由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发放。
大学生求职补贴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在蓉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
毕业学年10月30日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