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 (二)依法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市企业在职职工: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时间为准)起12个月内。
特别提示
符合条件的本市参保失业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哪些证书可以申请?
可以申请的证书分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类。
证书查询网站为:“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常见问题
问题:我有教师资格证书,可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呢?
答:不能。四川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提出了我省实施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不含专业技术类。 目前,国家和省市没有新出台继续实施专业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初级会计证、教师资格证、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均属于专业技术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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