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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交通持续深入开展彭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将第四十二批个体经营业户违法违规行为案例及处理情况予以公开曝光。目前,已对10名个体经营业户实施记分,共计150分,请全市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及道路营运驾驶员引以为戒。 第九条: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累积记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 营运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营运驾驶员同一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记分情形的,按照较重情形予以记分。 第十一条:营运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5分: (五)违反规定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连续驾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七条: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20分的营运驾驶员,由核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依照《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并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5分以上(不含20分)的营运驾驶员,应当在15日内参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一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即被记分达到15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5分以上(不含20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80个学时。 考试合格的,学习结束;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学习(不少于40个学时)直至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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