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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彭州公安交警 在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了 《关于启用无人机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通告》 关于启用无人机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拟于2025年11月18日起,启用一批无人机设备(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我市辖区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所获信息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定证据。 采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2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成都彭州公安 《明日起,彭州公安交警将启用警用无人机抓拍交通违法》[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