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恶灵骑士 于 2022-11-10 11:10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成住建发〔2022〕1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动我市物业服务区域“双晒”机制落地见效,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01 
 统筹推进“双晒”工作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动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充分认识到强化物业服务行业信息公示公开对破解物业服务信息不对称、收费不公开、质价不相符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意义;高效统筹物业服务区域各项管理工作,结合辖区内小区管理特点,精密组织、合力推动,逐步实现公示公开全覆盖。
 
 02 
 抓好示范样板推广落地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阳光互信 公开透明”示范样板项目培育作为推动“双晒”机制落地见效的工作重点,强化过程管理、跟踪问效,按照示范样板培育项目比例不低于本区域物业项目总数10%的要求,率先落地一批示范样板项目,加快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积极推广;认真总结培育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积极成效,对相关书面资料、现场照片、工作记录表进行存档备查。市住建局将对项目推进有力、示范成效显著、经验总结到位的“双晒”样板项目纳入党建示范、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等行业创评综合加分。
 
 03 
 相关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约定做到“应晒尽晒”,对照《实施意见》“双晒”工作要求做深做细自查整改,大力推行《物业服务明白卡》《“双晒”事务公开栏》等设计模板,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持续完善质疑沟通机制,积极主动回应质疑质询,以群众可视有感为最终检验标准。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摸清辖区内物业项目管理现状,在条件成熟的物业项目积极推进“双晒”机制落地,探索线上公示公开等多元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增强群众获得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物业项目落实“双晒”工作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视信访反映及舆情监测相关内容,及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公示公开工作。
 市住建局加强对区(市)县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专项督导检查对物业项目推进“双晒”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示范样板项目、重点问题项目加大抽检频次,收集问题汇总意见,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常态化物业服务行业信息公示公开走实走深。
 
 一、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明白卡 1、公示位置: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监控室等设施设备房门外,就近确保照明且便于业主查看的显著位置。 2、公示内容: (1)设施设备基本信息(含照片、名称、主要功能及技术参数等); (2)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相关情况(对工作情况进行描述,展示工作内容); (3)设施设备维保现场监督日及联系方式。 3、参考模板: 
 二、其他服务明白卡通用模板 2、公示位置:张贴在对应的工作场所处,人员出入显著位置。3、公示内容;主要的工作标准或要求、服务联系方式等。
 
 “双晒”事务公开栏样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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