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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黄灯等,绿灯行 一慢、二看、三通过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童”行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安全关系每一个人,请广大家长和师生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践行于交通出行的路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家长应该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 (一)遵守交通规则 驾驶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不加塞、杜绝酒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家长要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 一是自觉改正“七大交通不文明行为”:①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主动撤离,造成大堵塞;②为等车位堵塞交通;③马路边随意停车;④向窗外扔垃圾;⑤马路上修车不放警示牌;⑥单行道逆向行驶;⑦为赶时间左穿右插马路“加塞”。 二是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②车辆乱停乱放;③步行时乱穿马路;④不系安全带;⑤闯红灯(或抢黄灯);⑥违章调头;⑦开车时使用手机。 三是坚决抵制“七类违法行为”酒驾、毒驾、超速、超载、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教会孩子不贴靠、跟随大货车,警惕大车盲区带来的伤害。电动自行车依法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搭载一名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外);电动车和摩托车都不能载两个及两个以上乘客,且驾驶人和乘客都要戴安全头盔。骑车出行时,请减速慢行,避免反穿外衣或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雨棚,以免增加事故风险。
1.安全步行。走路要走人行道或者在右侧路边行走,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左右观察,确认安全方可通过,不要急停急走,不要攀越隔离护栏,不得在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不在候车地点玩耍、打闹,不在附近的铁路上玩耍,自觉爱护道路设施;
2.安全骑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骑行时佩戴头盔,不逆行、不载人。严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牢记交通安全事故电话122。符合条件骑车的要在非机动车道路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逆行、不并行、不载人,双手不离车把,不互相竞技追逐,骑行前检查车况。为了对自身和同学们的安全负责,禁止同学们骑行共享电动车类交通工具,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3.安全乘车。乘坐车辆时,待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系好安全带,乘坐公共汽车必须在站台内依次候车,先下后上,在车辆行驶中不将身体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乘坐酒驾车、超员、报废、拼装车辆、“火三轮”、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及非法营运车辆。
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
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您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防范孩子冒用他人名义租(借)用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六不”: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尤其不翻越隔离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玩耍或看书;不随意横穿没有人行横道的马路;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或非法营运的车辆;不边走路边看手机、听音乐(分散注意力);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六要”: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如天桥、地下通道);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行走;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过马路前确认安全);要乘坐正规车辆,上车后系好安全带(乘坐校车时按规定就座);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遇到车辆减速或停车礼让时快速安全通过;要牢记父母或老师的联系方式,遇突发情况及时求助。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护平安。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平安与我们相伴,让快乐与我们同行。
红灯停,黄灯等,绿灯行 一慢、二看、三通过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童”行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交通安全致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