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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超员载客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我市深入推进 “靖路2026”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2026年5月28日 彭州公安交管大队湔江中队 查处一起小型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05时45分许,交管大队湔江河谷旅游中队执勤民警在S401湔江路口开展路面交通巡查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GZ***3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内人员密集,存在明显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车内实际载客高达10人,超员比例达100%,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超员会直接导致车辆重心偏移、制动距离延长、操控稳定性下降,极易引发侧翻、碰撞等交通事故,且车内人员缺少安全防护空间,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群伤群亡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农村务农人员集中超员出行,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准驾车型A2)的严重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超员行驶的巨大安全隐患及违法后果,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七座以下的载客汽车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3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6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6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9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 超员未达20%,记6分; 超员20%以上(含20%),记12分。
交警部门在此郑重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超员一人、隐患倍增。广大驾驶员务必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车辆核定人数载客,坚决杜绝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超员车辆,不乘坐违法超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主动守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发布 《严查!超员载客存隐患,彭州公安交警零容忍!》[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