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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成都禁鸣区域扩大,这类车辆限行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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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品:翰林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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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09: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成都市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最新规定

STEP01
禁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禁行车辆: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STEP02
禁行范围: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禁行时间:全天

禁行车辆: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


其他注意事项

  • 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 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月15日),有效期3年







成都最新禁鸣规定
一、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和时间为:

  • 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以内(不含绕城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 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不含)、成雅高速(不含)、大马寺路(含)、老双中路(含)、天府五街(含)、剑南大道南段(含)、剑南大道南一段(含)、武汉路西段(含)、武汉路东段(含)、梓州大南一段(含)、梓州大道(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机动车的喇叭和消声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禁止安装、违法改装和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笛)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装置。

四、禁鸣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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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禁鸣区域


旧版
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以及高新南区的绕城高速以南,成雅高速以东,大马寺路、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区域(上述道路除绕城高速和成雅高速不含道路本身外其余道路均含道路本身)


新版
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以及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不含)、成雅高速(不含)、大马寺路(含)、老双中路(含)、天府五街(含)、剑南大道南段(含)、剑南大道南一段(含)、武汉路西段(含)、武汉路东段(含)、梓州大南一段(含)、梓州大道(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二、优化管控措施


增加一项措施
禁鸣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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