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后 怎么办理入户呢? 接着往下看 这份攻略一定要收好
前 置 条 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非本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 需 材 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函、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 理 地 址
地址: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 咨询电话:028-83888927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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