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各地积极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可持续模式和配套支持政策等,取得较好成效。
 
 近期,住建部总结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各地经验做法,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其中,成都2项经验做法上榜。
 
 
 01 
 在通过长效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方面,成都市探索全过程一体化推进模式。猛追湾片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原则,由政府收储、租赁、利用既有房屋,引入实力强、资源广、经验丰富的社会力量作为运营商,探索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投资运营模式,对项目实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商业运作,并大力实施优质资源“收、租、引”,对收储资产实施资产管理、运营管理、项目招引,业态管控,通过经营性收益平衡改造投入。 
 
 02 
 在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方面,成都市设立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对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项目,以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对城市发展需要且难以实现平衡的项目,经政府认定后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如,在天府文化公园等城市重大功能性片区更新中,由市级财政向市属国有企业注资作为资本金;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中,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给予70%-80%的投资补助;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已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贷款且开工建设的部分项目,分类别、分标准给予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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