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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天彭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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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九品:国子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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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0 10: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彭州市天彭街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区域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当前疫情多点散发、风险较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20条措施相关规定,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天彭街道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1月20日零时起,在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龙檀社区、临江社区、雷音村部分区域范围内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对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龙檀社区、临江社区、雷音村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余檀路以东--牡丹大道北延线以西--北三环以北的天彭街道区域范围,以下简称“临时管控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区域内小区院落实施封闭式管理。全体居民原则居家,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临时管控区域内外出一次(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后,可以出入临时管控区域。

二、临时管控区域内,承担管控区域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居民,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或院落。

三、临时管控区域内,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无通行证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临时管控区域内,保障居民生活和管控区域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员工“点对点”闭环上下班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其余企业单位居家办公;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等经营主体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在岗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五、临时管控区域内,企业、工地在严格落实“防疫泡泡”要求的基础上闭环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施工。(在岗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六、单独划定的高风险区和其他“临时管控区”按照有关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规范执行,解除后继续按照本通告有效期内的措施执行。

七、临时管控区域内,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行程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参加防疫工作和紧急诊疗的医疗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可以凭工作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或院落。

八、临时管控区域内,连续实施3天3次全员核酸检测,每人每天必须参加。请居民密切关注核酸检测时间,分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九、临时管控区域内,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管理措施,对购买人员进行现场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至村(社区),纳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十、请广大居民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有发热症状的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凡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或者治疗,故意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心抗疫,温暖前行!感谢广大居民朋友对彭州市天彭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共同守护幸福天彭!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0日0时起实施,暂定实施3天,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居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彭州市天彭街道公开服务电话(028-83752773)。

彭州市天彭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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