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温馨提示★
根据《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相关要求,来院(南部新城主院区、儿童保健院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婚前医学检查中心)人员(急诊急救除外)应提供省内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若没有相关证明,请配合医务人员的指导就近核酸检测。
就诊及在院期间应注意:
1. 非急诊患者严格按照预约要求就诊,具体时间以医生实际看诊情况为准;
2. 进入院区请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覆盖全口鼻,与面部贴合,勿戴有呼吸阀的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手消毒,候诊期间保持1米社交距离;
3. 就诊时一诊一患,非必要不陪同,特殊情况仅允许一名家属陪同;
4. 至需摘除口罩的科室就诊(如口腔科、肺功能室),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报告;
5. 住院患者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探视,非必要不陪护,需陪护仅限一人,期间请勿更换陪护人员,入院前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纸质核酸阴性报告,入院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住院期间每周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本土疫情期间请配合医务人员提级管理;
6. 若您有相关情况请到发热门诊就诊(本次核酸结果出具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 ①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 ②发病前7天内有发生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③7天内有新冠肺炎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④7天内有接触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⑤7天内身边有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7. 红码人员请自觉遵守隔离要求;黄码人员请到彭州市黄码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过程中做好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勿隐瞒症状、接触史、流行病学史, 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