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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近期市目督中心、市安办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暗访抽查,现将相关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存在问题
支路口无让行标志。
专家解读: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6.21 道路等级、车速相差较大的非信号控制交叉口,视距不足、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次要道路交叉口前应设置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视距良好、在危险情况下驾驶员能够从容控制停车时,可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存在问题
禁停标志变形。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存在问题
道路交通警示牌内容缺失。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存在问题
安全警示标牌被树木遮挡。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存在问题
三叉路口无安全警示标志。
专家解读: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6.21 道路等级、车速相差较大的非信号控制交叉口,视距不足、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次要道路交叉口前应设置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视距良好、在危险情况下驾驶员能够从容控制停车时,可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存在问题
双松村9组交叉路口交通警示牌损坏。
双松村11组凸面镜损坏,且被遮挡。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警示设施是通行安全的重要保障,缺失、损坏、遮挡易引发路口事故、通行风险。请相关单位及时排查整改道路设施隐患,规范设置交通标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安全领域曝光台丨曝光道路隐患安全风险,抓实整改筑牢安全防线》[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