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加分及其他政策:截至2025年8月,服务我市学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编外教师,除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外不作其他条件限制。同时实行加分制度,每服务满一年加0.5分,上限不超过4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彭州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期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考核地点
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东街27号)
5.考核时间
2025年5月24日—25日
6.通知
个人材料初审通过后,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应人员并告知后续招聘工作。
7.考核方式
学科专业笔试和学科专业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25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
教育理念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应按照此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岗位数不超过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加分”后的折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
2025年5月25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要求:
学科面试采用试讲方式,应聘者于2025年5月25日8:00到考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号进行无学生试讲,讲课为现场抽题,应聘者准备20分钟进行讲课,教材为我市现行对应学科教材,讲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3)考核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学科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所有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须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将及时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8.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9.政审及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及诚信考察,考核工作参考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10.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