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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践行新发展理念,弘扬企业家精神,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实现了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规模和实力大幅提升,地位作用愈发重要。2012-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从1085.7万户增长到4457.5万户,十年间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占比由79.4%提高到92.1%,从业人员从1.04亿人增加到4亿多人。民营经济的贡献度达到了“五六七八九”的水平,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方针,直接反映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基本立场和态度,直接决定着开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坚持信任尊重和教育引导并重,做到把握政治方向和服务企业发展“两手抓”,思想困惑和发展难题“两关注”。信任是前提,就是要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真正看作党和政府的自己人,看作致力于创业创新创造、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群体,做到充分信任、关心支持、不分亲疏、一视同仁。团结是目的,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团结依靠他们,用人所长、容人之短,在经济决策中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创业创新创造中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在经济社会治理中用好他们的智慧和才干,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平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服务是手段,就是要反映民营经济人士的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为他们创业创新、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自身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引导是方法,就是要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教育是责任,就是要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创新能力、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提高综合素质,打牢发展根基,使之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十字方针”对于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自己人”的重要论断,调动和保护好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政企互信互动,降低沟通成本,稳定发展预期,把他们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具有重大意义。 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同民营经济人士交往提出的原则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部署要求,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务实举措,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统战 《【问答•46-50】新时代统战工作面对面》[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