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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见附件1)及注意事项: 1、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复检请在8月15日—8月20日之内到彭州市公立三甲医院进行。 二、政审考察及原件查验事项: (一)体检合格者由彭州市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请体检合格的人员认真填写《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也可以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栏目“公示公告”下载《2023招聘教师政审函》,按要求将表格双面打印报送相应的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17日—7月18日将《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能力等级证书原件等交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 (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彭州市天彭街道小北街81号2楼203办公室,邮编:611930,咨询电话:028-83888815;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28-83708448。 特此公告 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体检结果情况表》 2、彭教函〔2023〕47号《彭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彭州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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